县纪委监委推动开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
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保障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县纪委监委统筹监督力量,从“事前、事中、事后” 找准监督着力点和切入点,抓好抓实“清廉医保”工作,筑牢医保基金“防护网”。
针对违规办理医保待遇、审批支付医保费用等10类重点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定监督推动开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随机参与、跟踪监督等方式,对县医保局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过程监督、重点检查,督促县医保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对医保基金管理进行自查摸排,重拳打击欺诈骗保,守护群众“救命钱”,截至目前,开展专项稽查4次,检查协议定点药店164家、定点医疗机构28家,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12家,解除服务协议3家,暂停医保协议26家,追缴违规资金170余万元。
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诸多漏洞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梳理相关信访举报问题,逐条细化梳理,建立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对重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严肃查处以虚构检查项目、伪造住院病例等手段套取医保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立案审查调查13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
针对发现的工作人员不廉洁、监督检查不细实、业务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加强医保人员履职管理的监察建议》,督促医保局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以案促改筑防线,建章立制固根本。目前,县医保局已排查40余条廉政风险,完善规章制度10余项。同时,对监察建议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量化评估,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断推动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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