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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总觉得那些违纪违法的事情离自己很远,实际自己早已深陷其中……

2022年9月5日 来源:山海廉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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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义清,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灌云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21年3月30日,何义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纪违法事实

  经查,2013年春节,何义清代表所在单位向他人索要财物1万元用于发放过节费;2009年至2020年间,何义清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律师等人送予的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60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21年6月15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4月19日,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何义清忏悔书(节选)

  当我拿起笔要写这份悔过书的时候,悔恨的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我是出生在一个叫板浦的小镇上,父亲靠做鞋手艺挣钱养活一家人,生活很是艰苦。1988年,十八岁那年我高中毕业,通过社会招干很幸运地考入了灌云县人民法院工作,小镇上的人也感觉我们家一窝鸡终于出了个凤凰。参加工作后,经过组织和领导的培养和关心,加上自身的刻苦努力,从书记员干起,脚踏实地,直到走上院领导岗位。父母、妻子、儿女都以我为骄傲,亲友也都投来了羡慕的目光。然而今天我却忘记了初心和使命,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因自己的贪心,被监委留置接受审查调查,给组织和单位脸上摸黑,让父母、妻子、儿女在人前抬不起头来,我真是肠子都悔青了。

  平时接受廉政教育和观看警示片,只是当时有所触动,总觉得那些违纪违法的事情离自己很远,与自己无关,实际上自己早已深陷其中,忘记了法律和纪律的规定。在与个别律师的交往中,对他们的各种请求是有求必应,接受利益输送也变得理所应当,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最终自己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案件点评

  法官是依法从事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践行者,是守护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如果法官违纪违法,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法院自身的形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本案中,何义清的一系列行为,严重践踏了司法工作底线、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背离了司法为民宗旨、污染了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

  何义清案警示我们,司法人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不受到规范的监督制约,极容易滋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利益输送、不法交易等行为,必须要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司法执法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谨慎使用手中权力,严格依法履职,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加大司法执行领域惩腐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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