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纪委监委春节前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圩丰镇宣传委员何卫东、民政助理杜成楼、时任镇敬老院院长何义刚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1月15日,杜成楼召集何卫东、何义刚等人工作日聚餐,席间杜成楼等四人饮酒,790元费用从镇敬老院账上支出。分管领导何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成楼受到记大过处分,何义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受到相应处理。
县财政局原社会保障科科长魏东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5年中秋、春节期间,魏东先后4次共收受时任县事业单位葛某经手所送的价值4000元购物卡。魏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县全泰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陈桂清违规收受购物卡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中秋、春节期间,陈桂清分4次收受供应商王某送予的价值7000元购物卡,分2次收受现金15000元。陈桂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杨集镇城东村党总支书记徐增红等人违规开支招待费问题。2016年到2018年期间,徐增红和党总支副书记孙娟,先后9次将吃喝及购买香烟的费用计3580元通过村账予以变通报销。徐增红、孙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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