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家规丨陈毅与家人“约法三章”

陈毅对亲属要求很严格,从来不准搞特殊化。1950年春,组织上把陈毅的父母和妹妹从四川老家接到上海来住。过了一段,陈毅督促妹妹自己去独立工作,并动员去报考学校。妹妹想上大学,请求哥哥写个条子或打个招呼。陈毅坚决不同意:“这样的条子我不能写,这种招呼我也不能打,我是共产党的上海市长嘛!你有本事自己去考,考不取就回四川。”后来,妹妹报考了卫校,被录取在上海市卫生人员训练班。

陈毅经常对干部说:“干部亲属的言行,在群众中有很强的说服力。”所以,他自己非常注意对亲友们的教育,对他们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后来,陈毅的父母提出回老家生活,他提出三条具体的安排意见:一、把两位老人直接送到妹妹家,不要惊动省委;二、找普通民房住,不得向机关要房子;三、安家事宜自行解决。“约法三章”落实后,陈毅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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