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伊山镇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付明国超标准安排工作餐问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付明国先后4次超标准安排加班工作餐,相关费用6161元从单位账上报销。2022年7月,付明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同兴镇民政助理、残联理事长陈文彬违规审批报销私人宴请费用问题。2019年10月,经陈文彬签字同意,同兴镇民政会计陈某违规将私人宴请产生的1828元费用从单位账上报销。2021年9月,陈文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3.东王集镇政法委员、四级调研员张中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21年10月、12月,张中华先后2次在公务接待期间违规提供白酒,相关费用3996元从单位账上变通报销。2022年6月,张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当前整肃“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旧胆大妄为、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用好勤俭节约这个“传家宝”,持续擦亮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长期工作,纠治“四风”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认清违规吃喝问题的危害性,持续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违规吃喝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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