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省委巡视期间,灌云县纪委监委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1. 灌云县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张勇等人多次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提供酒水,并将酒水等相关费用1.8万余元从单位账上支出。张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余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 灌云县海滨大道指挥部会计陈亚军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至2021年春节期间,陈亚军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企业所送6000元香烟和5000元超市购物卡。陈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灌云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黄洋违规送礼问题。2015年至2022年春节、中秋节期间,黄洋先后多次送予时任县水利局工管科负责人谢某等人共计7000元超市购物卡和21000元现金。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黄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巡查督查科科长潘杰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潘杰先后收受管理服务企业所送超市购物卡、现金共计9000元和梦之蓝6白酒1箱。潘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表明,我县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要求充耳不闻,在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深刻认识腐败与作风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政治危害,清醒认识“四风”反弹的政治风险,自觉改进作风、抵制歪风、树立新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把握节日特点,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确保风清气正过好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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