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灌云县侍庄街道陆庄村原党总支书记陆金猛获刑六年六个月

2020年7月14日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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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0日,灌云县侍庄街道陆庄村原党总支书记陆金猛贪污案一审宣判,获刑六年六个月。

村“两委”人员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3年10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陆金猛利用其担任灌云县侍庄街道陆庄村党总支书记的身份,与时任灌云县侍庄街道定村干部被告人厉进万共同组织策划,先后笼络该村村委会主任陆庆虎、管片人员陆习林、陆加芝,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厉进万、陆金猛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陆加芝、陆习林、陆庆虎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导致陆庄村“两委”涣散,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灌云县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厉进万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39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陆金猛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3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余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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