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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 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2020年7月27日 来源:灌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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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组织纪律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形成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现就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请假范围

1、工作人员出县学习、培训、参观考察。

2、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年休、探亲请假,结婚、生育请假。

二、审批权限

1、副书记请假,报书记审批。

2、常委(委员)请假,经分管副书记同意后,报书记审批。

3、部门负责人请假,经分管常委(委员)、副书记同意后,报书记审批。

4、其他工作人员请假,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常委(委员)、副书记审批;假期超过3天的,报分管常委(委员)、副书记同意后,报书记审批。

5、借用人员请假,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常委(委员)审批,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借用期内的10%天数。

三、请销假手续履行

(一)外出请假

1、需请假出市的应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干部室备案。

2、遇到特殊情况或事情紧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口头请假,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因故需延长在外时间的,必须在假期未满之前按照审批权限提出申请。

3、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出市的,也应履行报备手续,报备至干部室。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二)因病请假

因病住院或需在家休养的,应及时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并向干部室备案。

工作人员工作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两项之和按9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全额发放。

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两项之和的7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两项之和按8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两项之和按9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发放。

(三)因事请假

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应及时按照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并向干部室备案。

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天数抵冲当年的休假天数。如工作人员当年已休满年休假后又请事假的,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天数抵冲次年的休假天数;如事假天数超过20天的,则次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期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四)年休、探亲请假

因年休、探亲、结婚、生育请假的,应及时按照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并由干部室备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国家法定的天数。

(五)会议请假

委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凡规定的参加对象,因事不能参加时,应提前向承办会议或活动的室的分管领导请假,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需向书记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并报承办会议或活动的室备案。

(六)销假

请假人员需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一般在假期结束三日内到干部室销假。

四、有关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申请经批准后,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或分管工作后方可离岗。

2、因公外出期间,必须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报销规定。

3、外出公务活动必须严格遵照请假报告单上批准的时间和路线,严禁变相公款旅游。

4、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而影响工作的,将严肃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5、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请销假制度同时废止。

附:1. 外出审批单

2.     假报告单

                                   中共灌云县纪委办公室

                            2020727



1

外 出 审 批 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职    务


事由及日程

 

               签名:

外出时间

 天(从    日至    日)

室主任


分管常委


分管副书记


书记意见


备注


注:本表填写完毕后交由干部管理监督室存档。

2

      假 报 告 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职    务


事由及日程

              

 

               签名:

请假时间

    天(从    日至    日)

室主任


分管常委


分管副书记


书记意见


备注


注:本表填写完毕后交由干部管理监督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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