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义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义清,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江苏连云港人,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2月至2007年8月,历任灌云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10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庭长;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2019年11月至今,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