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纪委通报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近年来,灌云县纪委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建立常态化“澄清正名”机制,及时为干部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有效帮助党员干部卸下思想担子,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敢于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现将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宋敏“违规责罚,带领属下当街暴打老百姓”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3年5月,群众侍某荣实名举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宋敏在灌云五交化红绿灯查电动车违规责罚,带领属下当街暴打老百姓等问题。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3年6月21日,灌云县纪委对反映宋敏的不实举报给予书面澄清。 2. 对小伊镇残联专职委员朱巧丽“利用职权为亲友违规办理重残证”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3年5月,群众匿名举报小伊镇残联专职委员朱巧丽利用职权为其亲友周某香、刘某英违规办理重残证的问题。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3年6月21日,灌云县纪委对反映朱巧丽的不实举报给予书面澄清。 3.对洋桥农场纪委书记万树学“在接待室对举报人大喊大叫、辱骂举报人”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5月,群众丁某明实名举报洋桥农场纪委书记万树学在灌云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接待信访人时大喊大叫、辱骂信访人的问题。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3年6月21日,灌云县纪委对反映万树学的不实举报给予书面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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