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信访闭环管理 提升群众满意度
“危房改造补助款已经退给我了,其他被截留补助款的人也都收到了,谢谢你们!”近日,灌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就该县圩丰镇某村一信访举报问题再次回访时,相关举报人给予了“满意”的答复。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村民的信访举报,反映其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孟某截留侵吞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随即展开核查,发现问题属实,对孟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后,举报人不满意,并不断重复上访。
“虽然已经查清事实,但截留侵吞的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未彻底解决,还需要调查组持续跟踪推进。”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该问题办理情况量化评估后,结合举报人反馈的情况,向信访举报查办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推进问题解决。
随后,信访举报查办部门根据意见,进一步梳理举报人合理诉求,约谈该镇分管负责人及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负责人等,督促全面整治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违规申领、发放等问题,追缴、补发相关款项,做好举报人疏导调解,彻底解开举报人心结。
今年以来,灌云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信访举报流转可查询、处置可监督、结果可评估的信访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聚焦信访工作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绘制信访受理、处置、反馈、评估等流程图,出台信访调查“三三三”工作法实施细则,明确信访调查程序和方式,细化分管领导、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各方职责要求,形成约束机制,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查深查透信访问题,让信访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为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办结信访举报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核查不清不结案、表述不明不结案、反馈不全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原则,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质量评估办法,从问题是否见底、处置是否到位、反馈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逐项评查、量化评分。同时,注重对考核成果应用,对信访举报处理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和季度分析。将评估不合格的信访举报退回,并责令重新调查、整改,直至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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